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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《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》浏览数:36次
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《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》的通知 所属栏目:厅发文件 发布部门:勘察设计处(省抗震办) 发布时间:2016/10/31 选择字号:T| T| T 甘建设〔2016〕344号 各市州建设局、工商局,兰州新区建设局、工商局,省直有关部门,各勘察单位: 为规范工程勘察市场秩序,规范工程勘察合同内容,维护工程勘察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住房城乡建设部、工商总局制定了《建设工程勘察合同(示范文本)》(GF-2016-0203),并已印发。现将《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》(建市〔2016〕199号)转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 新版建设工程勘察合同(示范文本)自2016年12月1日起执行,2000年建设部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《关于印发<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>和<建设工程勘察合同>、<建设工程设计合同>文本的通知》(建设〔2000〕50号)同时废止。 附件:《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》(建市〔2016〕199号)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10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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